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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瑟维斯进出口有限公司
联系人:陈佳惠 女士 (进口清关顾问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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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:025-8675039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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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 机:153015816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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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化妆品成品半成品清关代理 |
联系人:陈佳惠,电话(上海总部):021-31200883,手机:14721926710;电话(南京分部):025-86750396,手机:15301581605. QQ:3306026848上海瑟维斯化妆品报关行
上海化妆品进口清关公司/上海化妆品成品半成品清关代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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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化妆品的类别由于中国与其他监管国家方式不同,如美国施行自行负责制,日本则用《药事法》施行监管,从而导致经销商把产品引进中国时不知如何分类;现将我国有关化妆品按照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》中的类别加以说明:具体如下:(瑟维斯专业化妆品进口备案代理,化妆品中文标签注册代理)
进口非特殊类(普通类):
1、发用品 2、护肤品 3、彩妆品 4、指(趾)甲用品 5、芳香品
进口特殊用途类:
1、育发类* 2、健美类* 3、美乳类* 4、染发类 5、烫发类* 6、防晒类※ 7、除臭类※ 8、祛斑类※ 9、脱毛类※
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化妆品配方有什么要求?
(1)所有生产时加入的成分均需申报,包括随原料带入的防腐剂、稳定剂等添
加剂;
(2)给出配方中全部组份的名称及百分含量,并按含量递减的顺序排列;
(3)配方中的成份应使用INCI*名称,不得使用商品名;
(4)配方中的着色剂应按化妆品卫生标准归的色素命名或提供CI号;
(5)配方中的成份应给出百分含量,不得仅给出含量范围;
(6)配方成份中来源于植物、动物、微生物、矿物等原料的,应给出其学名(
拉丁文);
(7)配方成份中含有动物脏器提取物的,应附原料的来源、制备工艺及原料生
产国允许使用的证明;
(8)分装组配的产品(如染发、烫发类产品等)应将分装配方分别列出;
(9)配方中含有复配限用物质的,应申报各物质的比例。
上海*威化妆品进口清关公司,致力于化妆品进口代理服务,方便广大国
内化妆品及化妆品原料进口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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